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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优惠事项 |
优惠对象 |
优 惠 内 容 |
涉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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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从事个体经营实行减免 |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
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政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个体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副本等)、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医疗机构登记费、医疗机构校验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湖北省社会保障IC卡工本费、职业技能鉴定费(就业援助对象生活确有困难的,在通过初次技能鉴定时,免收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鉴定费用,按省规定标准减半收取)、体育市场经营许可证工本费;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工本费、船舶登记费、船舶证明签证费、道路运输证工本费、防汛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费、环卫费、服务价格审验费、文化市场管理费(含音像制品市场管理费)、图书报刊市场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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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税务、卫生、劳动、民政、体育、交通、教育、水利、建设、环卫、物价、文化、新闻出版 |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鄂财综发<2008>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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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义务教育阶段 “两免一补”政策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对家庭困难学生免收 “教科书费”,对家庭困难的住宿生补助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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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鄂价费<2008>37号、鄂价费<2008>2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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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绿色通道通行费 |
运输车辆 |
“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
公路收费站 |
省交通厅鄂交财<2008>1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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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民建房收费 |
农民 |
农民建房只收取房产证工本费10元/本,土地证工本费5元/本。 |
房管、土地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房服(2002)167号、<2008>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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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殡葬服务收费 |
无名尸、农村五保户、特困户 |
对无名尸、农村五保户、特困户死亡后免收“火化费”、“遗体接运费”;对城镇低保户凭相关证明减半收取“火化费”、“遗体接运费”。 |
殡葬部门 |
市物价局宜价服<2007>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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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线电视收视费 |
城区特困户、老年人 |
1、城区有线电视收费标准为14元/户,其中特困户按10元/户收取。
2、单独居住的老年人安装有线电视,持证明,安装费给予30%的优惠照顾。 |
有线电视收视机构 |
市物价局宜价费字<2002>75号、省政府301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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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风景区、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已开放的文物点、宗教活动场所、公园、纪念性陵园 |
老人、身高1.2米及以下儿童、残疾人、现役军人及中小学生 |
1、旅游景点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身高1.2米及以下儿童、残疾人及现役军人一律凭证实行免门票费;对70周岁以内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中小学生凭证实行门票费减半收取。
2、老年人进入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已开放的文物点、宗教活动场所,凡收取门票的,对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
3、老年人进入各类公园、纪念性陵园门票(不包括门票外的合法收费项目)实行免费。 |
旅游景点、文化、科技、民宗等 |
省物价局鄂价房服<2009>180号、省政府301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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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入厕 |
老年人 |
老年人进入收费公共厕所,免收入厕费。 |
收费公厕 |
省政府301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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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自来水 |
低保户 |
对低保对象每月用水15立方米以内的按0.79元/立方米标准征收(一般标准为1.12元/立方米)。 |
自来水公司 |
省物价局鄂价能交<2006>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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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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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离休干部 |
采取先征后返,对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返3元;对离休干部每人每月返2元。 |
自来水公司、建委 |
市物价局宜价管<2007>1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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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天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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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老年人 |
1、低保户每月使用3立方米以内天燃气免费。
2、单独居住的老年人安装燃气,持证明,安装费给予30%的优惠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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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燃公司 |
省物价局鄂价能交函<2005>164号、省政府301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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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汽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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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下肢残疾、革命伤残、军队离退休人员和现役军人 |
对65岁以上老年人,下肢残疾、革命伤残、军队离退休人员和现役军人实行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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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总公司 |
省政府301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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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轮渡票价 |
65周岁以上老年人 |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轮渡过渡。 |
轮渡公司 |
省政府301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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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司法救助 |
老年人 |
人民法院受理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侵害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规定缓交或减免。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有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咨询。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
法院、司法机构 |
省政府301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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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用电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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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学校 |
低保用户每月用电50度以内的,按0.4798元/度执行(普通居民用电价格为0.57元/度)。 |
供电公司 |
省物价局鄂价能交<2008>1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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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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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
70周岁以上老年人 |
1、优惠对象凭《医疗优惠证》到惠民医院或惠民门诊就诊,享受27项医疗收费减免优惠和对经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享受平进平出的优惠政策。其中17项免费项目为: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专家诊查费、急诊观察床位费、门诊注射费、健康咨询费、出诊费、抢救费、住院诊查费、住院注射费、住院护理费、院内会诊费、住院空调费、血常规检查费、尿常规检查费、粪便常规检查费;10项减半收取项目为:门诊治疗费、门诊手术费、住院床位费、住院治疗费、家庭病床治疗费、住院手术费、常规放射费、常规心电图费、常规B超费、三大常规以外的检验费。
2、上一级医院对惠民医院转诊的优惠对象实行10项减半收取,具体为: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注射费、血常规检查费、尿常规检查费、粪便常规检查费、常规放射费、常规心电图费、常规B超费。
3、70周岁以上老年人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医,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
医疗机构 |
宜府发<2006>42号 |
城区惠民医院、惠民门诊部为伍家岗万寿医院、西陵区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点军区红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猇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昌开发区东山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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